结婚18年被判无效怎么回事:背后详情是这样震惊了

都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网曝男女结婚18年被判无效是怎么回事?据悉,湖北一对夫妻结婚18年竟被判婚姻无效,背后的秘密令人震惊了!具体详情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结婚18年被判无效怎么回事

利川市法院审结一起表兄妹近亲结婚的离婚案,依法判决婚姻无效。原告诉称,原、被告系三代以内近亲姨婊关系。原被告的母亲系同胞姐妹。

结婚18年被判无效怎么回事:背后详情是这样震惊了

原被告于1998年9月9日同居生活,2000年9月14日生育小孩。因性格不合,原告于2016年8月8日以同居财产、孩子抚养纠纷向利川市法院起诉,2017年2月13日开庭时被告拿出双方结婚证,原告才知道被告已单方面申请办理了结婚证,遂向利川市法院申请撤诉,另行提起宣告婚姻无效申请。

利川市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表兄妹关系,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双方虽然领取了结婚证,但其婚姻关系无效。

原告主张的事实成立,对其诉讼请求利川市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提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将另行制作文书予以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二)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原被告的婚姻无效。

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那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结婚18年被判无效怎么回事:背后详情是这样震惊了 第2张

判决婚姻无效后子女抚养

即使夫妻婚姻无效,他们的子女也被认为是婚生子女,这是国际通例,也是为了保护子女的利益。这种情况下的子女抚养问题参照离婚时子女抚养的规定处理。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